中國非公立醫療機構協會是由依法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的非公立醫療機構、相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有關組織和個人自愿結成的全國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更多>>
《醫療機構內部價格行為管理規定》解讀
一、背景情況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九大會議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及健康中國建設,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63號)和《關于印發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1431號)中嚴格規范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相關要求,我們研究制定了《醫療機構內部價格行為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二、主要內容
《規定》共七章二十八條,旨在強化醫療機構價格管理意識和內部價格管理部門職責,明確部門設置、人員管理、職責任務、管理機制等。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部分為總則。主要介紹了制定《規定》的主要目的,《規定》的適用范圍,界定醫療機構內部價格行為管理的內涵等。
第二部分為組織機構、機構職能和崗位職責。要求醫療機構建立由多部門組成的價格管理委員會,明確各級醫療機構價格管理部門設置及人員配備比例和要求,明確醫療機構價格管理委員會、醫療機構價格管理部門、專職醫療服務價格工作人員、兼職醫療服務價格工作人員的主要職能(或職責)。
第三部分提出健全醫療機構內部價格行為管理制度。要求醫療機構建立醫療服務成本測算和成本控制管理制度、醫療服務價格調價管理制度、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制度、價格公示制度等。
第四部分提出加強醫療機構監管檢查。要求縣級以上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主管部門)要對醫療機構價格管理進行質量控制,建立價格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對于違反價格管理規定的行為,給予通報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