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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嚴控公立醫院數量規模 執業醫師舉辦私人診所不受限制
在公立醫院獨大、贏者通吃的現實格局下,浙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則給該省公立醫院立下了“瘦身令”,嚴控公立醫院數量和規模,全省每千常住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控制在6張,其中不低于1.5張要為社會辦醫院預留規劃空間。
1月13日,浙江省衛計委有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了浙江省原則上政府不再新建綜合性醫療機構,拓展社會辦醫發展空間,鼓勵社會力量以出資新建、參與改制等多種形式舉辦醫療機構,優先發展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有關情況。
浙江省衛計委在十三五規劃中,嚴格控制城市公立醫院總體規模和單體規模,省辦公立醫院床位數控制在每千人0.45張以內,綜合性醫院單體規模原則上不超過1500床;市辦公立醫院床位數控制在每千人1.0張,綜合性醫院單體規模原則上不超過1200床。各級政府原則上不再新建城市綜合性醫院。
在控制公立醫院規模和數量的同時,浙江還嚴禁現有的公立醫院舉債建設、超標準裝修和超常規配備大型醫用設備,鼓勵支持國產醫用設備應用,鼓勵優化城市醫院空間布局,利用資源重組、機構拆分、舉辦分院、合作辦醫等多種途徑,把中心城區醫療資源向新建城區、郊區、衛星城區和基層延伸、轉移,疏解中心城區過度密集的醫療資源。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社會資本在浙江省辦醫療機構則一路“綠燈”。省衛計委規劃要求,每個設區市要重點扶持發展2-3家具有一定規模和影響力的社會辦醫療機構;鼓勵具有中高級職稱的執業醫師舉辦私人診所,探索成立醫師工作室(站)、醫師集團等多種形式的醫師執業方式;個體診所不受規劃布局限制,實行市場調節的管理方式。
浙江省支持公立醫院和社會力量通過特許經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委托管理等多種形式進行合作,提升社會辦醫發展水平,積極培育醫療集團,鼓勵有資質的人員開辦個體診所,鼓勵探索醫療機構連鎖經營。
社會資本在浙江省舉辦醫療機構,在投融資、土地、醫保、財稅、學科建設、人才培養、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等方面獲得政府的一系列政策扶持。
浙江省衛計委之所以出臺此規劃,因為該省長期存在醫療資源總量不足且配置不合理、城鄉區域事業發展不均衡、服務管理能力與群眾需求不匹配,以及投入長效機制不健全等矛盾和問題仍未得到根本解決。
該省有關部門認為,在改革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亟待破題。尤其是工業化、城市化、人口老齡化帶來的重大傳染病、慢性病、環境污染、食品安全問題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等多重健康威脅因素疊加,人口生育政策重大調整帶來的全局性、深層次影響,都對衛生計生資源承載、治理結構、服務能力等提出了更大的挑戰。
浙江省衛計委對全省三級甲等綜合醫院調控在30-35家醫院;各縣(市)原則上設置1家縣(市)屬綜合醫院,50萬人口以上的縣可適當增加公立醫院數量;但是,對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婦女兒童醫療機構、老年病醫療機構、精神衛生機構、專科醫療機構和傳染病醫療機構則,加大了投資與建設力度。
該省的有關規劃還給出了具體的數字指標,每個市、縣(區、市)要有1所政府舉辦的標準化的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機構,各市應設有1所三級乙等以上的婦幼保健院(婦女、兒童醫院)。到2020年,爭創8-10家三級甲等婦幼保健院;16-18家三級乙等婦幼保健院;28-30家二級甲等婦幼保健院。
浙江省衛計委對基層醫療的規劃要求是,每個建制鄉鎮都要有一所政府舉辦的標準化鄉鎮衛生院,每個街道或3-10萬居民范圍要有1所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原則上按照“20分鐘服務圈”要求規劃設置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偏遠山區、海島地區(懸水小島)通過“定時、定點、定人”巡回服務等方式,實現醫療衛生服務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