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非公立醫療機構協會是由依法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的非公立醫療機構、相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有關組織和個人自愿結成的全國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更多>>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2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2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
國辦發〔2022〕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2年重點工作任務》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國務院辦公廳
2022年5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2年重點工作任務
2022年是進入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深入推廣三明醫改經驗,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均衡布局,深化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持續推動從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人民健康為中心,持續推進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一、加快構建有序的就醫和診療新格局
二、深入推廣三明醫改經驗
三、著力增強公共衛生服務能力
(十二)提升疾病預防控制能力。健全疾病預防控制網絡、管理體系和運行機制,完善防治結合、聯防聯控、群防群控機制,加強公共衛生隊伍建設,提高重大疫情監測預警、流調溯源和應急處置能力。平穩有序做好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改革相關工作。推進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疾控局、中央編辦、民政部和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加強醫防協同。推進實施癌癥、腦卒中、心血管病、慢阻肺等重大慢性病高危篩查干預項目。推進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三高”共管試點,完善慢性病健康管理適宜技術和服務模式,推進基層慢性病醫防融合管理。推進公立醫療機構設立公共衛生科等直接從事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科室,探索設立醫療衛生機構專兼職疾病預防控制監督員。依托綜合醫院、職業病專科醫院,加強塵肺病、化學中毒等職業病診斷救治康復能力建設。(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堅持常態化科學精準防控和局部應急處置有機結合,落實“四方責任”和“四早”要求,加強疫情源頭控制,突出口岸地區疫情防控,嚴格落實高風險人員閉環管理,科學精準處置局部疫情,持續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工作,不斷優化完善防控措施,堅決守住不出現疫情規模性反彈的底線,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努力用最小的代價實現最大的防控效果。繼續幫扶因疫情遇困的醫療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疾控局和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深入實施健康中國行動。扎實推進健康中國行動,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確保完成到2022年的階段性目標任務。持續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推進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的績效考核機制建設。(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體育總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和各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進醫藥衛生高質量發展
(十六)推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和高質量發展。綜合醫改試點省份率先探索各級各類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模式和路徑。地方按照屬地原則對轄區內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進行評價。積極發揮高水平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示范引領作用。推進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試點。加強公立醫院、婦幼保健機構績效考核。深化醫療衛生領域軍民融合。(國家衛生健康委、財政部、國家中醫藥局、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衛生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發揮政府投入激勵作用。堅持公益性,落實政府在衛生健康領域的投入責任,指導地方按規定落實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公立醫院的投入政策。繼續支持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公立醫院改革與高質量發展示范項目,激勵引導一批有改革積極性的地市推廣三明醫改經驗。遴選10個深化醫改真抓實干成效明顯的地市并給予獎勵。(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促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發展。推動基本醫保省級統籌。完善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辦法,進一步擴大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每個縣至少有一家定點醫療機構能夠提供包括門診費用在內的醫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服務。指導各地推進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對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醫實行差別化支付政策,逐步將多發病、常見病的普通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實現全國醫保用藥范圍基本統一。深化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及時總結推廣經驗。支持商業保險機構開發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更好覆蓋基本醫保不予支付的費用,探索推進醫保信息平臺按規定與商業健康保險信息平臺信息共享。(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稅務總局、銀保監會、國家中醫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強化藥品供應保障能力。持續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有臨床價值的創新藥上市。持續推進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工作。優化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完善目錄管理機制。完善公立醫療機構優先配備使用基本藥物政策,鼓勵城市醫療集團、縣域醫共體等建立藥品聯動管理機制,促進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健全藥品協同監測機制,強化藥品短缺分級應對。加強小品種藥(短缺藥)集中生產基地建設。加強罕見病用藥保障。健全藥品臨床綜合評價工作機制和標準規范,將評價結果作為醫療機構用藥目錄遴選、上下級用藥銜接等的重要依據。分類推進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實施工作,深化唯一標識在監管、醫療、醫保等領域的銜接應用。探索完善藥品流通新業態新模式。(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國家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推動中醫藥振興發展。推進中醫藥綜合改革。開展醫療、醫保、醫藥聯動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試點。選擇部分地區開展醫保支持中醫藥發展試點,推動中醫特色優勢病種按病種付費。推進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建設和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試點項目。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力爭實現全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置中醫館、配備中醫醫師。(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協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行動。開展醫養結合示范項目。推進臨床研究規范管理試點,擴大試點范圍。年內通過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等多種途徑培養培訓全科醫生3.5萬人,培訓住院醫師(含專業碩士研究生)10萬人,專業碩士研究生招生向全科、兒科、精神科等緊缺專業傾斜。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兩個同等對待相關政策。支持職業院校增設“一老一小”等健康服務產業相關專業。深入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五個一”服務行動,推進全國醫療衛生機構信息互通共享。推進遠程醫療服務覆蓋全國95%的區縣,并逐步向基層延伸。(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持續深化醫改。綜合醫改試點省份要進一步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和各地醫改領導小組牽頭協調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統籌協調和督導評價,開展醫改監測,建立任務臺賬,強化定期調度和通報。加強宣傳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凝聚改革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