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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印發推動“三醫聯動”改革指導意見
《意見》要求
各地充分認識三醫聯動重要意義,把思想統一到中央決策部署上來,著眼于全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全局、健全全民醫保體系和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整體設計,同步實施,協同推進,實現維護人民健康,推動醫療衛生事業進步,促進醫藥產業發展的共同目標。
《意見》強調
要立足解決群眾看病就醫問題,以醫療服務體系改革為重點,全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切實提高群眾的獲得感。支持地方結合實際改革創新,鼓勵社會參與醫改政策制定過程,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
《意見》提出
要積極探索發揮醫保在醫改中的基礎性作用,加快推進醫保統籌;要把支付方式改革放在醫改的突出位置,加強與公立醫院改革、價格改革等各方聯動;要加大醫保管理機制創新,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管理機制。
《意見》提出
要尊重醫務人員主體地位,建立激勵相容、靈活高效、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意見》還對各地做好綜合醫改試點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積極推動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
的指導意見
人社部發〔2016〕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黨的十八大以來,將深化醫改放在黨和國家事業全局更加重要的位置,作出了一系列決策部署。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行醫療、醫保、醫藥聯動(以下簡稱:三醫聯動),充分發揮醫保在醫改中的基礎性作用,建立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重要職責,是深化醫改攻堅階段的重要配套措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堅決貫徹中央決策部署,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五大發展理念,圍繞大局,解放思想,主動作為。現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一步推動三醫聯動改革,做好醫改有關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三醫聯動的重要意義
(一)高度重視三醫聯動改革。實行三醫聯動是深化醫改的基本路徑,是黨中央、國務院對醫改進入攻堅階段提出的新要求,體現了中央對醫改發展規律的整體把握,對于破解醫改難題,推動醫改向縱深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地要把思想統一到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充分認識三醫聯動的重要意義,積極推動三醫聯動改革,著眼于全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全局、健全全民醫保體系和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整體設計,同步實施,協同推進,實現維護人民健康,推動醫療衛生事業進步,促進醫藥產業發展的共同目標。
(二)準確把握實行三醫聯動的指導思想。要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立足解決群眾看病就醫問題,以醫療服務體系改革為重點,充分發揮醫療、醫保、醫藥職能部門作用,加強協同合作,增強改革的整體性、系統性和協同性。實行三醫聯動,要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突出體制機制創新和管理創新;堅持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堅持問題和目標雙導向,聚焦改革重點,持續推進改革;堅持以人為本,維護人民健康,增強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持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重點改革
(三)以醫療服務體系改革為重點,全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要立足解決群眾看病就醫問題,著力解決醫療資源配置不合理,醫療服務總量不足和結構性失衡并存的矛盾。要以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為突破口,配合有關部門加快醫療服務體系改革,推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提升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穩步推進醫療衛生資源優化配置。要以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為重點,配合有關部門加快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政事分開,管辦分開,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加強醫療全行業管理和醫療質量監管,落實公立醫院自主權。要把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作為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重要內容,推動建立控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的機制,切實提高群眾的獲得感。要加強聯動協同,配合有關部門加快理順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同步推進醫保改革。
(四)支持地方結合實際改革創新。要在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尊重地方主體地位,尊重基層首創精神,允許地方先行先試,鼓勵地方創新;同時加強分類指導,全面、客觀、準確評估不同地方改革實踐,總結積累經驗,完善后逐步推開。要采取多種形式,鼓勵社會公眾、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利益相關方參與醫改重大政策制定過程,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
三、積極探索發揮醫保在醫改中的基礎性作用
(五)加快推進醫保統籌,發揮醫保的基礎性作用。要按照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的要求,加快推進醫保城鄉統籌、區域統籌、體系統籌、管理服務統籌。當前要按照國發〔2016〕3號文件要求,重點推進城鄉醫保統籌。要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要求,堅持依法行政,發揮部門法定職能;要堅持社會保險統一管理,實現社會保險一體化運行,發揮社會保險的整體功能,促進各項社保制度之間的有效銜接;要尊重地方實踐和客觀規律,堅持發揮醫保對醫療服務的外部制約作用,促進醫療、醫藥體制機制改革,增強醫保對醫療服務行為的激勵約束;要堅持醫保一體化管理,依托現有資源,減少重復建設,降低公共管理成本,提高運行效率;要堅持維護社會公平公正,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增強群眾的獲得感。
(六)繼續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要把支付方式改革放在醫改的突出位置,發揮支付方式在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方面的積極作用,加強與公立醫院改革、價格改革等各方聯動,同步推進醫療、醫藥領域的供給側改革,為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提供必要的條件。結合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進付費總額控制,加快推進按病種、按人頭等付費方式,積極推動按病種分組付費(DRGs)的應用,探索總額控制與點數法的結合應用,建立復合式付費方式,促進醫療機構之間良性競爭,激勵醫療機構加強自我管理,發揮醫保支付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激勵約束作用。
(七)加大醫保管理機制創新。要適應市場經濟需要,建立健全市場化的醫療服務購買機制,明確醫保代表參保人利益和醫療服務購買者的角色定位,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切實維護參保人權益。要適應社會治理方式改革,轉變理念,創新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醫保與醫療機構、醫藥機構的談判協商和風險共擔機制,完善協議管理,加強雙方平等協商;要積極參與醫藥和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制定與價格改革相適應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醫保支付標準,探索建立引導藥品價格合理形成的機制,促進醫療機構主動降低采購價格,推動醫藥產業發展和技術創新;要探索建立醫保用藥準入和詢價新機制,發揮醫保對醫療資源配置的引導和調節作用,發揮醫保對相關利益的調控和引導作用;要推動藥品流通體制改革,促進醫藥分開,探索醫療服務和藥品分別支付,從體制機制上消除公立醫院以藥養醫的痼疾。要完善醫保醫師制度,建立醫保醫師庫,推行醫保醫師約談工作機制,加強醫保對醫療服務行為事前、事中監管,逐步將醫保對醫療機構服務的監管延伸到對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管。要適應信息化發展,大力挖掘和利用醫保大數據,全面推廣醫保智能監控,強化醫保經辦機構能力建設,提升醫保管理服務水平。
四、統籌推進醫療行業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八)要建立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醫務人員是醫療行業的核心資源。要尊重醫務人員主體地位,促進醫療資源合理流動,增強人才活力,穩步推進和規范醫師多點執業,推動公立醫院實現公益性,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建立激勵相容、靈活高效、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要配合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公立醫院改革績效考核機制,把醫保支付、醫保醫師管理、協議執行、人事管理、績效工資等納入考核范圍,完善考核指標體系,強化考核的激勵約束作用,考核結果與醫保結算、績效工資總量、醫療機構醫保評級管理等直接掛鉤,促進公立醫院主動加強內部管理,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為參保人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要統籌優化人事、收入分配、專業技術人才評價、醫保管理等各項職能,解放思想,主動作為,形成合力,發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整體效應,形成推進醫改的良好格局。
五、抓好綜合醫改試點工作
(九)高度重視綜合醫改試點。綜合醫改試點是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對于解決醫改深層次矛盾和體制機制問題,推動醫改向縱深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綜合醫改試點工作,將綜合醫改試點作為一項重要改革內容,加強統籌,突出重點,知責明責、守責盡責,整體研究,深度參與,勇于擔當,確保綜合醫改試點有序推進。沒有列入綜合醫改試點的地區要因地制宜,積極探索,統籌推進各項改革。
(十)健全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發揮醫改領導小組和醫改辦統籌協調作用的同時,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主動推動健全試點工作機制,完善議事規則,確保重大問題、重要事項和重大政策提交醫改領導小組審議前充分協商,達成一致。建立部省試點溝通協調機制,各省在綜合醫改試點過程中遇到的重要情況、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要及時報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加強指導評估,強化督促檢查,建立試點工作調度和情況通報制度,總結交流各地經驗做法。各地要健全省內試點工作機制,加強對省內試點工作的指導,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