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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丨關于開展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行動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老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和全國老齡工作會議精神,切實提升社區醫養結合服務能力和水平,根據《“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中長期規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養老托育服務健康發展的意見》等要求,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有關部門決定開展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依托符合條件的醫療衛生、養老等鄉鎮社區服務機構,有效利用現有資源,提升居家社區醫養結合服務能力,推動基層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有機銜接,切實滿足轄區內老年人健康和養老服務需求。
二、工作內容
(一)提升醫療和養老服務能力。相關機構在開展居家社區醫養結合服務時,要嚴格執行醫療衛生及養老服務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為轄區內老年人提供專業、規范、安全的醫養結合服務,確保醫養結合服務質量。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要加強老年人健康教育、健康管理、慢性病防控等服務,進一步做實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為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提供慢性病長期處方服務和居家醫療服務。有條件的社區養老機構、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要積極拓展醫養結合功能。鼓勵醫療衛生機構在社區養老機構、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依法依規設立醫療服務站點。加強醫養簽約合作,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要建立日常醫療衛生服務與社區養老機構、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養老服務有機銜接融合工作機制和服務模式,為社區養老機構、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并按照協議提供疾病診療、醫療護理等醫療衛生服務。
(二)發揮中醫藥作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為老年人提供中醫診療、中醫健康狀態辨識與評估、中醫藥健康管理等服務。加強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在社區養老機構、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推廣普及中醫保健知識和易于掌握的中醫推拿、貼敷、刮痧、拔罐、中醫養生操等保健技術與方法。發展中醫藥康復服務,推廣適用于基層、社區的小型化、專業化的中醫康復設備和康復適宜技術。
(三)加強隊伍建設。支持醫務人員參與居家社區醫養結合服務,擴大服務隊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養老機構、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要根據實際需要,注重相關專業和管理、服務人員隊伍建設,加大培訓力度,不斷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在社區養老機構、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內設醫療衛生機構中工作的醫務人員,可參照執行基層醫務人員相關激勵政策。加強醫務人員繼續醫學教育,組織有關人員參加醫養結合人才能力提升有關培訓。
(四)提高信息化水平。發揮“互聯網+醫療健康”“互聯網+護理服務”“互聯網+養老服務”作用,開展智慧健康養老服務,可依托醫聯體上級醫院建立遠程醫療服務系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要結合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建立老年人電子健康檔案。可探索通過互聯網等信息技術開展智慧化居家社區健康和養老服務,推動區域醫療和養老信息互通、數據共享,提高服務效率和水平。嚴格執行網絡安全和健康醫療數據保密規定,保障老年人個人信息安全。
(五)改善設施條件。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或社區養老機構、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等可利用現有資源,內部改擴建社區(鄉鎮)醫養結合服務設施,重點為失能、慢性病、高齡、殘疾等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為主,兼顧日常生活照料的醫養結合服務。城區新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可內部建設社區醫養結合服務設施。新建和改擴建社區醫養結合服務設施內的養老服務區應設置在獨立建筑或建筑分區內,嚴格實行分區管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利用現有資源提供養老服務的,涉及建設、消防、食品安全、衛生防疫等有關條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依據已有資質直接進行登記備案。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將提升社區醫養結合服務能力作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和健康中國戰略、推動醫養結合發展、滿足民生需求的重要舉措,加快推進,做到認識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落實到位。
(二)做好經費保障。國家發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建設連鎖化、標準化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絡,提供失能照護以及助餐助浴助潔助醫助行等服務,支持醫療機構開展醫養結合服務。財政部門安排資金支持地方實施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與醫養結合服務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培養老年醫學、醫養結合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統一開展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
(三)強化工作協同。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加強政策銜接,落實和完善相關措施。依據部門職責,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會同民政等部門組織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行動,指導各地提升醫養結合服務能力和質量。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做好相關機構和設施的建設指導,推進公共服務設施共建共享。消防救援機構依法開展消防監督抽查,督促指導相關機構和設施做好消防宣傳培訓和應急處置演練。醫療保障部門及時將符合條件的醫療服務項目按程序納入醫保支付范圍。中醫藥主管部門加強中醫藥服務監管和中醫藥適宜技術培訓推廣。殘聯組織配合做好社區殘疾老年人醫養結合有關工作。
(四)注重總結推廣。鼓勵各地探索完善居家社區醫養結合政策措施、服務模式、銜接機制、人才培養等內容,創新經驗做法。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及時向國家衛生健康委報送工作情況及進展成效。國家衛生健康委將會同民政部等部門加大指導力度,加強交流總結,宣傳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推動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行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