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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為鑒!一名違紀違法人員的案例剖析(附案件點評)
殷亞民,男,1960年5月出生,1976年12月參加工作,1990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重慶市市中區房管分局營業用房管理所副所長、危房改造辦公室副主任;渝中區房地產管理局副局長、重慶湖廣會館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重慶市渝中區房地產管理局局長、重慶湖廣會館管理處主任(兼);渝中區房屋管理局局長、重慶湖廣會館管理處主任(兼);重慶康翔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2020年5月退休。 2023年2月,殷亞民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重慶市渝中區紀委監委審查調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2023年8月,殷亞民被開除黨籍,按規定取消退休待遇。2023年11月,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判處殷亞民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一百萬元。 作為區屬重點國有企業的“掌門人”,殷亞民曾經奮斗、拼搏,然而在迎來事業輝煌時他卻心態失衡、逐漸蛻變,目中無人、狂妄自大,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成謀取私利的工具,政商交往親清不分,逾越公私界限,觸碰紀法紅線,最終深陷腐敗泥潭。 心態失衡,由風及腐蛻化變質 1981年,殷亞民從部隊復員,成為重慶市市中區房管分局的一名采購員。工作之初,殷亞民勤勉務實,踏實肯干。在組織的培養下,他先后經歷多個重要崗位鍛煉,工作開展得有聲有色,取得了一定成績,得到了組織認可。 隨著崗位的變化、職位的升遷、手中權力的增大,殷亞民接觸和認識的商人老板多了起來,身邊意圖拉近關系的“熟人”“朋友”也越來越多。看到有些商人老板賺得盆滿缽滿,坐豪車、穿名牌,大把花錢,過著燈紅酒綠、紙醉金迷的生活,殷亞民的心態逐漸失衡。 “了解他們的發家史,看到他們擁有的財富,再看看自己的現狀,認為自己為事業付出也不少,能力水平與他們相比也不差,但收入卻和他們簡直不能比。”殷亞民心理上的落差,逐漸轉為行為上的偏差。他開始心安理得地接受老板們的各種吃請,理想信念在推杯換盞、吹捧夸贊中逐漸崩塌,廉潔防線在迎來送往、勾肩搭背中逐漸失守。從一餐飯、一頓酒到收幾條煙、幾箱酒,再到收各種名表、各類黃金飾品,他很快淪為貪欲的奴隸,難以自拔。 思想上松一寸,行動上就會散一尺。殷亞民猶清晰記得,2003年冬天的一個夜晚,在一個拆遷現場,為感謝殷亞民在項目中給予的幫助,某拆遷老板送給他10萬元現金。殷亞民幾經掙扎,最終貪念戰勝了理智,在極度不安中收下了這筆錢。 “收錢后我不敢告訴任何人,也不敢用這筆錢,只把錢鎖在辦公室的柜子里,想著觀望一段時間再說。”殷亞民交代,直至2005年他被提拔為渝中區房管局局長,而收錢的事一直未被發現,他便放下心來,更加肆無忌憚、想方設法聚斂錢財。 擅權妄為,官商勾結謀取私利 從近年查處的案件看,有的領導干部不能正確對待手中權力,獨斷專行、擅權妄為,把個人意志凌駕于組織之上,導致明規矩名存實亡、潛規則大行其道。殷亞民就是這樣的反面典型。 重慶牛滴路沿線環境整治工程、大眾尚嶺花園項目、水市巷項目、順城街危舊房改造項目……這些都是殷亞民負責的重點項目,也是他謀取私利的主要途徑,更是眾多商人老板眼中的“唐僧肉”,都想與殷亞民攀上關系“咬下一口”。 在與商人老板打交道的過程中,殷亞民把與他們的關系形象地比喻為“伴生”和“寄生”關系。如與重慶某工程公司實際控制人余某某的關系,殷亞民就稱之為“伴生”關系。2004年,兩人在湖廣會館修復保護工程項目中熟識,項目完工后得到上級領導充分肯定,殷亞民也在湖廣會館開館后不久被提拔為渝中區房地產管理局局長。事后,余某某送予殷亞民12萬元現金,感謝他在項目中的關照,并希望從他手中獲得更多項目。 殷亞民認為,余某某專業能力強,做的項目質量高,既能為他撈政績,又能為他謀私利。久而久之,兩人便形成了互利互惠、互相成就的穩定“合作關系”。2004年至2014年間,殷亞民通過提前打招呼、告知項目內容、在招投標中“量身定制”技術參數等方式,幫助余某某公司獲取多個工程項目,涉及工程總造價共計1.4億元左右。余某某為感謝殷亞民在項目承攬以及工程款結算等方面提供的幫助,分6次送予殷亞民好處費共計322萬元。 而對于那些只能依附于他、有求于他,拿錢從他手中換項目的商人老板,殷亞民則稱之為“寄生”關系。多年來,殷亞民利用手中權力,多次違規幫助商人老板承接渝中區眾多工程項目,收受好處費共計900余萬元。 因長期身居領導崗位,加之一些別有用心之人的阿諛奉承,殷亞民“飄”了起來,在工作中逐漸養成唯我獨尊、獨斷專行的“霸道”作風。 2014年下半年,重慶某置業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以公司資金周轉困難為由,請殷亞民幫忙從康翔集團借款1500萬元。殷亞民出于此前曾接受李某吃請、收受其送予的禮金,且欲利用李某的人脈關系等考慮,未經集體研究,也未向上級領導匯報,擅自做主,決定將康翔集團公款1500萬元借給李某公司周轉使用。2016年下半年,殷亞民再次未經集體研究,為李某的公司在融資上出具了類似反擔保性質的書面函,同時也改變了區棚改項目指揮部確定的支付方式,把本應支付給施工單位用于拆遷安置房建設的資金,支付至李某公司賬戶之中,導致安置房工程款處于高風險之中。 “現在想來,我的居功自傲、剛愎自用,導致我不把紀律規矩當回事,人‘飄’了、‘狂’了,完全忘記了權力的授受關系,把組織賦予的權力異化成了個人牟利的工具,最終只能自食其果。”殷亞民反省道。 自身不正,帶頭腐化敗壞家風 家風好,就能家道興盛、和順美滿;家風差,難免殃及子孫、貽害社會。出身軍人家庭的殷亞民,本應傳承紅色基因,涵養家風,廉潔修身,但作為家庭的“頂梁柱”“主心骨”,他卻背離了初心,自身不正,治家不嚴,不僅帶壞了家人,而且毀掉了家庭的幸福。 殷亞民和妻子家庭條件優渥,結婚之初,兩人均在各自崗位上勤奮工作。但隨著殷亞民手中權力越來越大,給他送禮的人也越來越多,其妻子不僅沒有發揮好廉內助的作用,及時提醒、規勸,反而樂在其中,長期跟隨殷亞民流連于山珍海味、美酒佳釀的高端宴請,久而久之,對接受老板吃請、收受老板紅包禮金習以為常,并開始主動出擊,幫朋友牽線搭橋,讓殷亞民利用職務便利在項目中給予關照。 2015年下半年,殷亞民的妻子幫朋友周某某傳話,請托殷亞民利用擔任康翔集團董事長的職務便利,幫周某某順利承接了下屬酒店裝飾裝修工程中瓷磚供應業務,事后周某某送予殷亞民妻子好處費20萬元。妻子收錢后告知殷亞民,殷亞民不但沒有制止,反而安排妻子將錢用于家庭日常開支。 由于殷亞民夫妻貪財斂財,許多商人老板就投其所好,不但直接給他們送錢送物,還向其在國外留學的兒子送錢送車,以拉攏腐蝕殷亞民。殷亞民兒子留學期間,商人戴某為了維護與殷亞民夫妻之間的關系,主動為其支付留學費用31萬余元,并免費提供食宿以及車輛等。殷亞民兒子對此不但不排斥,反而認為是應得的。殷亞民夫妻明知戴某目的不純、另有所圖,但仍予以收受,隨后在一些項目上為戴某提供了幫助。 “我既沒守住廉潔自律的‘前門’,也沒把好家庭防護的‘后門’,最終敗壞了家風,辱沒了家門,毀掉了家人。”殷亞民說。 心存僥幸,對抗組織枉費心機 對黨忠誠,是黨員干部首要的政治品質。然而,殷亞民卻不以為意,認為自己違紀違法行為手段高明、方法隱蔽,不會被發現,對組織的挽救無動于衷、執迷不悟,企圖耍“心眼兒”掩蓋事實真相,對抗組織審查,妄想蒙混過關。 2015年1月,渝中區紀委曾就殷亞民與余某某公司業務往來中是否存在不正當經濟關系等問題,對殷亞民進行函詢。面對組織的函詢,即便內心惶恐不安,但在僥幸心理作用下,殷亞民不僅未如實說明問題,還與余某某串供、訂立攻守同盟,指使其在接受區紀委談話時提供虛假情況,否認兩人之間存在不正當經濟往來,一門心思想法遮掩,處心積慮掩蓋問題。 2018年8月,渝中區紀委監委對殷亞民進行約談,面對“是否在拆遷安置房代建項目中存在不正當履職的問題”,殷亞民矢口否認。同時,為掩蓋其違紀違法犯罪事實,對抗組織審查,殷亞民將其收受工程項目承包商何某某送予的存有80萬元的銀行卡及商人左某送予的5萬元好處費暫時退還,并分別與相關人員訂立攻守同盟,企圖欺騙組織、蒙混過關。2019年,殷亞民自認為已躲過組織審查,事情“翻篇”了,又從何某某、左某處索回上述85萬元。 2023年2月,退休后的殷亞民聽聞組織可能對其進行審查調查,提前采取“應對”措施,事先與妻子和兒子準備好說辭,并安排妻子清點家中現金及財物,兩人一道將違紀違法所得進行轉移。殷亞民被留置后,其妻子四處打電話與有關人員串供,并為了保住贓款贓物,利用親戚朋友3次轉移、隱匿錢物,干擾阻礙審查調查。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殷亞民夫妻處心積慮、看似瞞天過海的招數,在鐵的事實和證據面前,實則掩耳盜鈴、自欺欺人,最終只能是自毀人生、自食惡果。◆案件點評:心有所畏才能行有所止
琢光
古語云:“畏則不敢肆而德以成,無畏則從其所欲而及于禍。”這句話意在告誡大家:心中有所敬畏,言行不敢放縱,才能養成美好的德行操守。反之,心中無戒懼,就會肆意妄為,招致禍端。
殷亞民正是失了敬畏心、松了紀律弦,思想防線悄然失守,精神堤壩逐漸崩潰,才在形形色色的“圍獵”誘惑和“糖衣炮彈”攻擊下放棄抵抗,成為商人老板撈錢的幫手,自己也墮落成以權謀私的罪人。
回顧殷亞民的工作經歷,我們不難看到,殷亞民從一名采購員成長為正處級領導干部,仕途上可謂一帆風順。然而,隨著職務的升遷,面對成績和榮耀、追捧和奉承,殷亞民逐漸變得忘乎所以、膽大妄為,人“飄”了、“狂”了,甚至肆無忌憚利用手中權力為他人大開“方便之門”,違規幫助商人老板承接渝中區眾多重點項目,并先后收受好處費達1200余萬元,真可謂目無紀法、心無敬畏。
心存敬畏,是處世之道,也是黨員干部的安身立命之本。殷亞民案為我們敲響警鐘:心有所畏,才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一旦缺乏敬畏,必將為民所棄、為權所困、為紀法所懲。要常懷敬畏之心,敬畏黨紀國法,自覺加強黨性修養、筑牢思想防線、提高精神境界,時刻用黨紀國法來約束自身,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堅決不越紀律底線,不踩規矩紅線。敬畏人民群眾,時刻牢記為民服務的宗旨,以人民需要為第一選擇,以人民滿意為第一標準,切實為群眾解難題、辦實事、做好事,當好群眾貼心人、知心人、暖心人。敬畏手中權力,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時刻牢記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必須珍惜權力、管好權力、慎用權力,恪守公私分界線,自覺接受監督,切實把權力用在為黨建功、為民造福上。
一步很短,一生很長,有時一步走不好就會毀掉一生。黨員干部要從殷亞民案中汲取深刻教訓,把敬畏根植心間,以敬畏之心對待職責和權力,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真正從思想上擰緊螺絲,從行動中上緊發條,做到“心不動于微利之誘,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原標題:《自大飄飄然 濫權墜深淵——重慶康翔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殷亞民嚴重違紀違法案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