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非公立醫療機構協會是由依法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的非公立醫療機構、相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有關組織和個人自愿結成的全國性、行業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更多>>
2020年底前,確保診所備案制落地!北京這樣促進社會辦醫
9月10日,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北京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印發《促進社會辦醫持續健康規范發展意見分工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在“國家版”促進社會辦醫新政的基礎上,細化了每項政策措施的實施主體責任和任務時間表,利用合理的組織分工,推進解決社會辦醫工作中存在的政策落實不到位、監管不完善、社會整體信任度不高等問題,確保促進社會辦醫的各項政策落地。
2019年6月12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醫保局等10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印發促進社會辦醫持續健康規范發展意見的通知》,從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簡化審批服務等6大方面入手提出了22項促進社會辦醫的政策措施。業內稱為“社會辦醫新政22條”(以下簡稱“22條”)。
“22條”針對困擾社會辦醫發展的“老問題”,提出了針對性的解決方案:例如政府對社會辦醫區域總量和空間布局不作規劃限制,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實行告知承諾制,取消床位規模要求等。
以“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實行告知承諾制”為例。
據了解,X線電子計算機斷層掃描裝置(CT)、醫用核磁共振成像設備(MRI)、數字減影血管造影X線機(DSA)、“達芬奇”手術機器人等,都屬于乙類大型醫用設備。“22條”實施前,我國對大型醫用設備實施嚴格的配置審批管理。
根據我國《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與使用管理辦法》,配置大型醫用設備必須適合我國國情、符合區域衛生規劃原則。由于“配置規劃”對床位數等醫院規模有一定要求,不少公立三甲醫院想獲得這張許可證的難度都很高,社會辦醫想拿到許可證可謂“難上加難”。
新政明確“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實行告知承諾制”,打破了政策壁壘,同時也符合“寬進嚴出”的準則:根據目前已實施地區的做法,社會辦醫機構配置乙類大型醫用設備后,將由衛健委組織相關專家根據大量技術指標檢查評估這些醫用設備的使用情況是否符合承諾,失信者將獲處罰。
2019年5月13日,國家衛健委醫政醫管局發布了《關于開展促進診所發展試點的意見》,從優化診所執業許可政策、提高診所醫療服務質量兩方面推動診所發展。
國家衛健委決定在2019至2020年,在北京、上海、沈陽、南京、杭州、武漢、廣州、深圳、成都、西安這10個城市開展促進診所發展試點工作,根據試點經驗完善診所建設與管理政策,并在全國推廣。
隨后北京先后出臺《北京市促進診所發展試點的實施方案》、《北京市診所備案管理辦法(試行)》,鼓勵在醫療機構執業滿5年,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資格的醫師開辦專科診所。但在各區級層面,尚未出臺辦理細則,政策尚未完全落地。
此次《方案》給出任務完成時間表:在2020年底前,北京將完成診所備案管理。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2.3萬家民營醫院帶上“緊箍咒”
近年來,在國家多項相關政策的鼓勵與支持下,社會資本辦醫的數量實現快速增長。2019年,我國民營醫院比公立醫院多出10494家,占全國醫院總數的65%左右,但醫療服務量卻僅占全國醫療服務總量的20%左右,社會辦醫的數量和服務量嚴重脫節。
此外,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衛生健康監督中心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5月,全國共查處醫療機構違法案件7762起,其中社會辦醫療機構5847起,占比75.3%。社會辦醫如何健康發展,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業內一向認為,市場大門越開越大,社會辦醫的土壤越肥沃。從近年國家政策和地方的實踐來看,進一步放寬準入,減少運行審批限制無疑為社會辦醫的發展注入“強心劑”。但隨著社會辦醫療機構數量的增多,競爭也將進一步加劇。如何引導良性競爭的局面,引導社會辦醫高質量發展,還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提升綜合監管水平。
2020年9月3日,國家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局發布《關于開展“民營醫院管理年”活動的通知》,決定自2020年8月起至2022年12月底,組織開展“民營醫院管理年”活動,重點加強民營醫院依法執業、進一步提升醫療質量,提高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目的是通過專項活動,使得民營醫院和公立醫院實現“同質化”發展。(來源:醫學界智庫 作者:子不語 校對:臧恒佳 責編:崔佳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