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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
近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醫保局、國家藥監局聯合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任務》(以下簡稱《任務》),明確了2023年下半年深化醫改的重點任務和工作安排。
一、《任務》出臺的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將深化醫改納入全面深化改革統籌推進,推動“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圍繞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兩個重點難點問題,推出一系列重要改革舉措,深化醫改取得顯著階段性成效。當前,我國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黨的二十大對持續深化醫改作出全面部署。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深化醫改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牢把握中國式現代化的主要特征和重大原則,準確把握深化醫改所處的高質量發展新階段新要求,堅持“一個中心”,即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用好“一個抓手”,即促進“三醫”協同發展和治理;突出“一個重點”,即深化以公益性為導向的公立醫院改革,不斷將深化醫改向縱深推進。
二、《任務》的主要內容
2023年下半年醫改工作主要包括六個方面20條具體任務。一是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推進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置建設,持續提升地市和縣級醫療水平,加強社區和農村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完善促進分級診療的體制機制,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推動“大病重病在本省就能解決,一般的病在市縣解決,頭疼腦熱在鄉鎮、村里解決”。二是深化以公益性為導向的公立醫院改革。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和規范化管理,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加快推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規范民營醫院發展,全面加強醫藥領域綜合監管,形成風清氣正的行業環境。三是促進多層次醫療保障有序銜接。鞏固健全全民基本醫保,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深化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最大化發揮各項制度效應,有效減輕群眾看病就醫負擔。四是推進醫藥領域改革和創新發展。支持藥品研發創新,常態化開展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加強藥品供應保障和質量監管,確保“供好藥”“用好藥”。五是健全公共衛生體系。促進醫防協同、醫防融合,推進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提升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從制度完善、人才隊伍建設、評價考核等多方面共同努力推動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和能力提升。深入開展健康中國行動和愛國衛生運動,持續提高群眾健康素養。六是發展壯大醫療衛生隊伍。加強緊缺專業和高層次人才培養,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隊伍建設,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深化基層薪酬、崗位設置等方面的改革,提高基層醫務人員積極性,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切實把工作重點放在社區和農村。
三、黨的二十大明確提出“深化以公益性為導向的公立醫院改革”,下一步有哪些具體安排?
公立醫院是我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主體,以公益性為導向的公立醫院改革是深化醫改的重要內容。2017年9月和2019年底,全國公立醫院分別取消藥品和醫用耗材加成,舊的運行機制已破除,下一步的重點是持續鞏固和完善運行新機制。一是落實政府投入責任,夯實公益性基礎。重點推動落實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補貼等投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財政狀況和人民群眾衛生健康需求,逐步加大政府衛生投入力度,加強政府對基本醫療保障的投入,夯實公立醫院公益性基礎。二是推動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和規范化管理。國家衛生健康委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做好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和規范化管理工作,使醫療服務價格更好地體現技術勞務價值,保障公立醫院人員薪酬的來源,促進維護公益性。推動各地進一步落實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每年開展調價評估,符合條件的及時調價,在動態調價的基礎上逐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合理體現醫務人員的技術勞務價值,確保公立醫院實現收支平衡、持續發展。總結并推廣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城市經驗,對5個試點城市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情況開展評估總結推廣,啟動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省級試點,建立健全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醫療機構充分參與、體現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推動藥品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提質擴面,適時開展新批次國家組織集采,覆蓋更多藥品和耗材,持續放大改革效應。到2023年底,每個省份的國家和省級集采藥品數將累計達到450種。三是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將推動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化公立醫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指導地方落實公立醫院內部分配自主權,合理確定內部薪酬結構,注重醫務人員的穩定收入和有效激勵,發揮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讓醫務人員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用不斷提高的醫療服務質量和水平詮釋公益性。四是強化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發揮績效考核指揮棒作用,繼續組織做好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績效考核,統籌開展以公益性為導向的考核評價有關工作,重點考核醫療質量、運行效率、持續發展、滿意度等,考核結果和醫院等級評審、醫保支付、工資總額等掛鉤,引導公立醫院堅持公益性、落實功能定位,促進公立醫院沿著公益性的正確方向改革發展。
四、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相關工作進展如何?《任務》有哪些具體安排?
2021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18號)。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我們采取點面結合的方式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落地見效。一是以省為單位,指導11個綜合醫改試點省份率先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指導各省份出臺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建立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評價機制,對各省份推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情況開展評價,并對各省份逐一反饋評價意見,要求各地及時鞏固拓展已經取得的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完善改進舉措并抓好落實。二是以地市為單位,實施公立醫院改革與高質量發展示范項目。通過競爭性評審,遴選一批改革創新積極性高、基礎條件好的城市,實施公立醫院改革與高質量發展示范項目,按照3年一個周期,對每個城市中央財政補助5億元,激勵引導改革創新,率先形成市、縣級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經驗。目前已遴選兩批30個城市。三是以醫院為單位,在9個省(市)的14家大型高水平公立醫院開展試點。通過委省共建的方式,中央和地方共同發力,突破政策壁壘,整合優質資源,推動醫療技術和醫院管理升級換代、彎道超車,打造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樣板、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模板。目前各試點醫院均已制定實施方案,委、省、院三方協同發力,從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建設高水平臨床學科、開展前沿科技創新、打造高質量人才隊伍、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提供一流醫療服務等六個方面,落實共建協議。
下一步,將指導試點示范項目加大改革探索力度,扎實推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工作。啟動2023年推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評價工作,并用好評價結果。研究制定示范項目管理辦法、示范項目績效評價細則等,探索高質量發展試點醫院專項績效評價。協調推動高質量發展試點醫院落實委省共建協議,梳理協議落實中的問題,組織相關部門專題研究推進協議落實。開展區域醫療中心運行機制與政策清單落實情況的階段總結,及時向地方反饋評估結果并指導整改完善。開展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試點工作總結評估。
五、在構建有序的就醫和診療新格局方面,目前相關工作進展如何?下一步有哪些具體考慮和舉措?
2021年,習近平總書記在視察福建省三明市沙縣總醫院時,對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作出重要指示,強調要均衡布局優質醫療資源,做到大病重病在本省就能解決,一般的病在市縣解決,頭疼腦熱在鄉鎮、村里解決。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為我們加快建立分級診療制度,構建有序的就醫和診療新格局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來,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有關部門通過持續推動深化改革,不斷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增加優質醫療資源,分層分級提高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有效地滿足了群眾就醫需求。一是建設國家醫學高峰和省級醫療高地。推進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規劃設置和布局建設,集中力量開展疑難危重癥診治技術攻關。截至目前,已設置心血管、兒科、呼吸等13個類別的國家醫學中心;確定五批125個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實現覆蓋所有省份的目標。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有序開展。二是提升市級和縣級醫院專科能力。聚焦重點病種和專科,布局省級區域醫療中心,縮小地市重點疾病診療水平與省會城市的差距。同時,加大城市醫院對口支援力度,持續推進縣級醫院專科建設,補齊短板弱項。2022年,全國87.71%的縣級醫院達到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三是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強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發展社區醫院,深入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截至2022年底,全國累計達到服務能力標準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超過3萬家。四是開展縣域醫共體和城市醫療集團建設試點。加強人、財、物、技等一體化管理,并以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為切入點,暢通雙向轉診機制。成立專科聯盟,擴大優質專科資源輻射面。目前,全國組建各種形式醫聯體1.5萬個,通過區域優質資源整合共享,為同質化醫療服務提供了有力支撐。2022年雙向轉診的人次數達到2984.7萬,雙向轉診結構得到優化。五是發展互聯網診療和遠程醫療服務。完善互聯網診療管理,促進互聯網醫院健康發展。健全省—地市—縣—鄉—村五級遠程醫療服務網絡,提升基層服務水平。截至2022年10月,全國設置超過2700家互聯網醫院,地市級、縣級遠程醫療服務實現全覆蓋。
下一步,國家衛生健康委將會同有關部門持續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建立國家醫學中心、國家區域醫療中心運行新機制,完善醫療聯合體運行機制,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推進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同時,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發揮家庭醫生團隊“健康守門人”作用,夯實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底。
六、《任務》提到“推動建立與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相適應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下一步有哪些考慮?
2019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等4部門聯合印發《區域醫療中心建設試點工作方案》(發改社會〔2019〕1670號),啟動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試點,并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價格、用藥、人才等方面給予更為靈活的政策,為建立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探路子、摸經驗。2022年3月,在總結前期試點經驗基礎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等4部門聯合印發《有序擴大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工作方案》(發改社會〔2022〕527號),要求加強改革配套,在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中,先行先試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確保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實現優質醫療資源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力爭在改革的關鍵環節取得突破創新,發揮示范引領作用。2022年底,前四批76個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項目所在的省份,均已出臺支持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發展建設和運行的政策清單(方案),緊緊圍繞建立健全國家區域中心管理體制、人事薪酬制度、補償機制、應用創新醫療技術機制、自我持續發展機制、輸出醫院優質醫療資源生成機制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下一步,國家衛生健康委將協調推動相關部門研究制定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財政投入、人員編制和人才引進、薪酬職稱、醫療服務價格與醫保管理、醫療技術準入與科研創新、大型醫用設備配置和藥品器械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改革要求和政策保障。同時,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指導各地進一步細化完善支持政策清單(方案),適時開展國家區域醫療中心運行機制與政策清單落實情況的階段總結和反饋指導,壓實屬地責任,推動落地見效。
七、如何抓好《任務》組織實施?
《任務》明確了各項具體任務的負責部門,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持續推進深化醫改。強化宣傳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凝聚改革共識。綜合醫改試點省份要進一步探索創新,發揮示范帶動作用。下一步,國家衛生健康委將進一步加強醫改工作統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強化督促指導和監測評估,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落地見效。一是繼續做好醫改監測工作。圍繞醫改重點工作優化完善醫改監測指標體系,制定年度醫改監測方案,通過監測數據及時了解掌握各地醫改工作進展情況,并建立健全與地方的溝通反饋機制,指導地方發現問題,完善措施,加快進度,推進改革舉措落實落地。二是繼續做好醫改調度工作。對《任務》進行分解、細化,圍繞改革重點落實“季調度、年通報”工作機制,按季度對醫改重點任務進行調度指導,抓好工作落實。三是適時組織開展專項調研指導。圍繞地方改革推進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堵點問題,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深入基層、深入一線,開展專項調研指導,重點對改革存在困難多、問題多、工作打不開局面的地方加強督促指導力度,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推動落實醫改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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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任務》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
重點工作任務
202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以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為動力,進一步推廣福建省三明市等地醫改經驗,促進醫保、醫療、醫藥協同發展和治理,推進醫藥衛生事業高質量發展,以健康中國建設的新成效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
(一)推進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置建設。根據規劃設置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立“揭榜掛帥”與跟蹤問效機制。統籌布局綜合類、專科類、中醫類的國家醫學中心建設項目,開展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成效評價,推動建立與國家區域醫療中心相適應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衛生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不再列出)
(二)持續提升地市和縣級醫療水平。依托現有資源,指導地方推進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推進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建設試點,強化科學合理網格化布局。選擇若干城市開展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試點。持續推進三級醫院對口幫扶縣級醫院工作。鼓勵三級醫院探索與縣醫院建立合作機制,實現疾病診療全鏈條合理分工、優勢互補、利益共享。組織開展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評估。研究制定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的指導性文件。啟動第三批國家安寧療護試點,實施安寧療護服務能力提升項目。(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衛生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社區和農村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拓展鄉鎮衛生院康復醫療、醫養結合、安寧療護等服務功能,合理發展社區醫院。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高質量發展,促進有效簽約、規范履約,推動綜合醫院全科醫學科參與基層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完善縣域巡回醫療和派駐服務工作機制,保障農村醫療衛生服務全覆蓋。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行動和醫養結合示范項目。深化“互聯網+醫療健康”在城鄉社區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中的應用。(國家衛生健康委、財政部、民政部、農業農村部、國家中醫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促進分級診療的體制機制。探索對緊密型醫療聯合體實行醫保總額付費,加強監督考核,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鼓勵緊密型醫療聯合體建立藥品聯動管理機制,促進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有條件的地區可實行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縣聘鄉用”和“鄉聘村用”。開展醫療聯合體績效考核。推進二級及以上醫院實現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衛生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加快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中醫特色重點醫院、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建設,推進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范區建設。加強中醫醫院康復科和老年醫學科建設,依托現有資源,建設一批中醫康復中心。加強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面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師和鄉村醫生開展中醫藥知識技能培訓。推進古代經典名方制劑研發,加快關鍵信息考證發布及新藥審批。(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衛生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深化以公益性為導向的公立醫院改革
(六)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和規范化管理。推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2023年度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評估,符合條件的在總量范圍內及時調整價格,優先將技術勞務價值為主的治療類、手術類和部分中醫醫療服務項目納入調整范圍。持續開展醫療服務價格指數編制和相關監測工作。對5個試點城市價格改革情況開展評估,啟動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省級試點。(國家醫保局、國家衛生健康委、財政部、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指導地方落實公立醫院內部分配自主權,在核定的薪酬總量內,公立醫院可采取多種方式自主分配,結合實際向群眾急需且人才短缺的專業傾斜。合理確定內部薪酬結構,注重醫務人員的穩定收入和有效激勵,進一步發揮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嚴禁向科室和醫務人員下達創收指標,醫務人員薪酬不得與藥品、衛生材料、檢查、化驗等業務收入掛鉤。探索實行公立醫院主要負責人年薪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財政部、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快推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全面落實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開展公立醫院黨建工作質量評價。加強以業財融合為核心的公立醫院運營管理,持續開展公立醫院、婦幼保健機構績效考核工作。開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評價和促進行動。發揮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試點示范引領作用,加強公立醫院改革與高質量發展項目管理。開展全國醫療衛生機構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堅行動,推進智慧醫院建設與分級評價工作,推進“5G+醫療健康”、醫學人工智能、“區塊鏈+衛生健康”試點。開展改善就醫感受提升患者體驗主題活動。支持推進國有企業辦醫療機構高質量發展。(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衛生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全面加強醫藥領域綜合監管。指導公立醫院黨組織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防范廉潔風險。制定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強醫藥衛生領域廉政建設的指導性文件。持續加強行風建設,推進全國醫藥領域腐敗問題治理長效機制建設,進一步凈化行業風氣。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整治和種植牙收費治理。加強醫藥領域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監管。規范民營醫院發展。(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國家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促進多層次醫療保障有序銜接
(十)鞏固健全全民基本醫保。指導地方建立健全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開展普通門診統籌,加強正面宣傳和政策解讀。動態調整醫保藥品目錄。擴大跨省聯網定點醫藥機構范圍,落實異地就醫結算。推動具備條件的定點醫藥機構全部支持醫保電子憑證應用。(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完善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貧致貧長效機制。持續深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總結評估試點情況,研究完善政策舉措。發展商業醫療保險,重點覆蓋基本醫保不予支付的費用。(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稅務總局、金融監管總局、國家中醫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深化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在不少于70%的統籌地區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或按病種分值(DIP)付費改革。推進長期、慢性病住院醫療服務按床日付費工作,探索實施中醫優勢病種按病種付費。指導各地建立并完善病組/病種、權重/分值、系數等要素調整機制,完善協商談判、結余留用、特例單議和基金監管等配套機制,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進醫藥領域改革和創新發展
(十三)支持藥品研發創新。明確醫藥產業鏈短板和支持重點,引導支持企業突破關鍵技術實現產業化,提升醫藥產業鏈配套水平和供應保障能力。持續推進優先審評審批工作。健全新藥價格形成機制。繼續發布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清單和鼓勵仿制藥品目錄。(國家藥監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衛生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常態化開展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開展新批次國家組織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指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年內至少開展一批(含省際聯盟)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實現國家和省級集采藥品數合計達到450個。落實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醫保資金結余留用政策。強化公立醫療機構集采報量和執行的剛性約束,完善醫療機構內部考核辦法和薪酬機制,促進合理優先使用中選產品。完善醫藥集中采購平臺功能,實施醫藥價格監測工程。(國家醫保局、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加強藥品供應保障和質量監管。持續推進基本藥物優先配備使用。加強短缺藥品協同監測預警和分級應對。探索完善藥品流通新業態新模式,加快藥品流通行業創新發展。開展藥品臨床綜合評價,完善藥品使用監測工作機制,促進規范合理用藥。對國家組織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全覆蓋抽檢,開展疫苗生產企業全覆蓋巡查和血液制品生產企業抽查檢查。合理進口必要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研究完善“兩票制”有關政策措施。(國家藥監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健全公共衛生體系
(十六)促進醫防協同、醫防融合。加強新冠疫情及病毒變異監測分析,壓實“四方責任”,扎實做好新冠疫情“乙類乙管”常態化防控工作。加強應急醫藥物資生產保供,提升基層傳染病防控救治能力。建立各級各類公立醫院的公共衛生責任清單并明確考核評價標準,推動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設立疾病預防控制或公共衛生科室,明確工作職能,配備專職人員。研究制訂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監督員管理辦法。實行公共衛生分領域首席專家制度。加強疾控機構對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考核。探索推進疾控機構專業人員參與醫療聯合體工作,推動縣級疾控機構與縣域醫共體協同發展。(國家疾控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國家藥監局、國家中醫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推進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健全完善傳染病疫情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制度,研究制定建立健全智慧化多點觸發傳染病疫情監測預警體系的指導性文件,推動傳染病監測預警與應急指揮信息平臺建設。制定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性文件。推動地方落實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方案,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革任務。(國家疾控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衛生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提升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堅持預防為主,深入開展健康中國行動和愛國衛生運動,持續提高群眾健康素養。加強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加強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工作,持續推進職業健康保護行動。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完善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重大傳染病防控等項目。加強食品安全標準與風險監測評估。(國家疾控局、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中醫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發展壯大醫療衛生隊伍
(十九)加強緊缺專業和高層次人才培養。推動醫學院校加強全科醫學學科建設,普遍成立全科醫學教學組織機構。加強老年醫學科規范化建設。支持職業院校增設老年健康服務、養老服務相關專業。加強精神、重癥、老年醫學、兒科、麻醉、公共衛生等專業人才和防治結合復合型人才培養。實施醫學高層次人才計劃。加強醫院管理人員的管理專業知識培訓。指導各地加強老年護理專業護士和養老護理員、醫療護理員隊伍建設,組織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護士開展老年人常見病、多發病和心理護理等專業培訓。(教育部、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隊伍建設。以“5年院校教育+3年規范化培訓”為主,結合轉崗培訓、農村訂單定向本科醫學生培養等多種途徑,壯大全科醫生隊伍。落實對按規定進行培訓并考核合格的全科醫生注冊或加注全科醫生執業范圍。保障全科醫生薪酬待遇,與當地縣區級公立醫院同等條件臨床醫師工資水平相銜接。優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技術崗位結構,崗位設置重點向全科醫生傾斜。開展縣鄉村衛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訓項目。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指導地方做好鄉村醫生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國家中醫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深化醫改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宣傳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凝聚改革共識。綜合醫改試點省份要進一步探索創新,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國家衛生健康委要加強醫改工作統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強化督促指導和監測評估,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落地見效。
近 期 活 動 精 選
●關于舉辦社會辦醫首席信息官能力建設暨數字化轉型賦能臨床創新應用系列培訓班的通知
●關于召開消化內鏡專業委員會換屆選舉會議暨二屆一次全體委員會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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