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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發布行動方案 推廣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經驗
2020年,全面啟動實施健康廣東行動;全面執行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改革試點25種藥品的采購和使用政策;全面推進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1月14日,廣東衛健委網站發布行動方案,推廣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經驗。
全文如下:
廣東省推廣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經驗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于進一步推廣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經驗的通知》(國醫改發〔2019〕2號)以及《關于以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為突破口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國醫改發〔2019〕3號)精神,認真學習福建省和三明市的改革創新和擔當進取精神,進一步堅持改革方向,推動我省醫改工作向縱深發展,加快實現“一個轉變、兩個重點”(推動衛生健康工作從以治病為中心轉向以人民健康為中心,著力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現就推廣福建省和三明市醫改經驗制定如下行動方案。
一、切實加強醫改組織領導
(一)各地要建立有利于“三醫聯動”的領導體制和組織推進機制,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于進一步推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經驗的若干意見》要求,由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或一位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醫改領導小組組長。醫改領導小組要定期研究醫改相關問題,并建立落實問效機制。將醫改任務完成情況作為各地各相關部門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省醫改辦,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二)2020年,全面啟動實施健康廣東行動,落實健康知識
普及等18個專項行動。建立健全健康廣東行動的組織保障機制,統籌推進實施健康廣東行動和深化醫改工作,確保健康廣東行動各項舉措落到實處。(省衛生健康委、健康廣東行動推進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三)制定公立醫院財政投入保障辦法。各級財政要積極支持深化醫改工作,確保政府對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的投入責任得到有效落實,并對中醫醫院給予適當傾斜。改革財政補助方式,逐步建立與公立醫院工作量、績效評價結果等掛鉤的財政補助機制,啟動實施全省三級公立醫院激勵方案和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市級醫療服務能力提升計劃。(省財政廳、衛生健康委,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二、加大藥品耗材集中采購改革力度
(一)各地要全面執行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改革試點25種藥品的采購和使用政策。2020年,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擴大國家組織集中采購和使用藥品品種范圍,落實國家談判藥品醫保支付政策,促進醫療機構配備使用。(省醫保局、衛生健康委,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二)進一步發揮好省、廣州、深圳三個藥品采購平臺降藥價、保供應的優勢。省醫保局要盡快起草出臺省規范藥品集團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各市根據工作實際,以市為單位選擇采購平臺實施集團采購,鼓勵探索醫聯體、醫共體采購,醫院聯合采購等方式開展集團采購。鼓勵各地組成區域聯盟開展集團采購。針對采購量大、價格高的藥品、醫用耗材,參考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4+7)經驗,由省級醫保部門委托采購平臺開展全省統一帶量談判,各采購平臺不再議價,醫療機構直接通過采購平臺按談判價格采購。(省醫保局、衛生健康委,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三)提升藥品貨款支付效率。鼓勵由醫保經辦機構直接與藥品生產或流通企業結算貨款。加強采購藥品貨款支付實時監測,對各地市支付藥品貨款情況定期排名并以適當方式公開。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支付醫保基金的醫保經辦機構負責人和不按時支付藥品貨款的醫療機構負責人,定期在全省范圍內通報批評。加強對醫保支付藥品貨款、結算醫藥費用以及醫療機構支付藥品貨款的審計監督。(省衛生健康委、醫保局、財政廳、審計廳、中醫藥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四)推動構建統一開放的藥品生產流通市場格局,促進市場有序競爭。各地在藥品采購中不得限定經營、購買、使用特定生產配送企業提供的商品和服務,不得限制外地生產配送企業進入本地市場。生產企業自主選定流通企業進行配送,禁止地方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指定配送企業。嚴厲打擊藥品企業通過中介組織虛增推廣費、服務費等偷逃稅行為。對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衛生健康委、稅務局、市場監管局、醫保局、藥監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三、嚴格醫療機構績效考核和藥品耗材使用監管
(一)2020年,深入推進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啟動實施二級及以下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深入落實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提升患者就醫滿意度。加快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強化公立醫院內部運營管理,積極發揮總會計師作用,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施公立醫院總會計師委派制。(省衛生健康委、財政廳、醫保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二)2020年,將單價和資源消耗占比相對較高的高值醫用耗材作為重點治理對象,加大耗材使用治理力度。按照國家規定開展高值醫用耗材目錄管理工作,加強涉及高值醫用耗材的手術管理,建立高值醫用耗材院內準入遴選機制,嚴禁科室自行采購。(省衛生健康委、醫保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三)2020年6月底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在省級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基礎上,形成本機構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進一步規范醫師處方行為。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建立重點藥品監控機制。加強醫療機構藥品臨床使用的全程管理,積極推進藥品臨床綜合評價,健全落實短缺藥品保供穩價機制。(省衛生健康委、藥監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四)各地要整體推進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優先配備使用國家基本藥物,加強醫療機構用藥目錄管理和規范,指導推動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及時調整優化用藥目錄,促進安全合理用藥、上下用藥銜接。強化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在醫療機構藥品采購、使用等方面的作用。2020年,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試點地區、試點醫院和高水平醫院重點建設單位要率先啟動改革并取得實質性進展,定期公布合理用藥監測情況。(省衛生健康委,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五)通過開展藥品耗材集中帶量采購、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嚴格藥品耗材使用監管等多種方式,優化公立醫院收入結構,合理提高醫療服務收入占醫療收入的比例。各地要密切監測公立醫院醫療服務收入占比及變化情況,省醫改辦要會同相關部門做好監測結果的分析和運用。(省衛生健康委、醫保局、醫改辦,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四、及時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
(一)各地市要借鑒推廣“騰空間、調結構、保銜接”“三醫”聯動改革經驗,抓住開展藥品耗材集中采購改革的窗口期,通過降低藥品耗材費用等多種方式騰出空間,在確保群眾受益的基礎上,及時相應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支持公立醫院運行機制和薪酬制度改革。(省醫保局、衛生健康委,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二)各地要根據基本醫保省級統籌改革的統一部署,按照“總量平衡、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則,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促進區域價格水平合理銜接,逐步統一規范全省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省醫保局要牽頭制定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意見,明確價格調整的基本原則、啟動條件、控制流程、禁止事項等。(省醫保局、衛生健康委,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三)2020-2022年,每年進行調價評估,達到啟動條件的
要合理測算調價空間,優化選擇調價項目,科學制定調價方案,及時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因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增加的費用原則上納入醫保支付范圍,與“三醫”聯動改革緊密銜接。重點提高體現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降低設備物耗占比高的檢查檢驗和大型設備治療價格,支持兒科等薄弱學科發展,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省醫保局、衛生健康委,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五、加大薪酬制度改革創新力度
(一)2020年,按照國家部署要求,全面推進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注重改革質量,公立醫院薪酬改革試點地區和試點醫院要率先取得實質性進展。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等試點地區要穩步推進公立醫院主要負責人目標年薪制改革試點,建立健全公立醫院主要負責人考核評價機制以及與考核結果掛鉤的薪酬分配激勵約束機制,有條件的地區可將年薪列入財政單獨保障。各地要積極改革完善公立醫院薪酬總量核定以及內部績效考核和薪酬分配辦法,薪酬總量、醫務人員薪酬不與藥品、耗材、檢查、化驗等收入掛鉤,嚴禁向科室和醫務人員下達創收指標。研究制定醫療服務收入內涵與薪酬制度銜接的政策措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衛生健康委,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二)落實“兩個允許”要求,及時利用好降低藥品耗材費用、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等增加的醫院可支配收入,積極推進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各地要密切監測公立醫院人員支出占業務支出的比例及變化情況,省醫改辦會同相關部門做好監測結果的分析和運用。推進職稱評審制度改革,制定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進一步下放高級職稱評審事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醫保局、衛生健康委、醫改辦,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六、大力推進醫保精細化管理
(一)推進以按病種分值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據《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按病種分值付費工作指南》,進一步完善按病種分值付費。按照國家統一的技術規范、分組方案,在深圳市、佛山市實施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改革。落實對不同等級醫療機構收治基層病種同標準付費。實行中醫和西醫治療同病同支付標準,鼓勵各地結合實際積極探索更好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的醫保支付方式。(省醫保局、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二)各地要建立多方參與的協商機制,合理確定醫?;鹂傤~預算指標和按病種分值付費等的支付標準。對合理使用中選藥品、履行采購合同、完成國家組織集中采購和使用藥品用量的定點醫療機構,不因集中采購和使用藥品費用下降而降低當年度總額控制指標。(省醫保局、衛生健康委、財政廳、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三)全面實施醫療保障智能監控,健全違約退出機制。建立醫保基金監管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醫保部門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過度醫療、不合理用藥及其他違法違規并造成醫?;鹆魇У男袨橐婪ㄟM行查處。鼓勵商業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經辦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業務,提升管理服務水平。(省醫保局,廣東銀保監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四)穩步推進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到2022年全面實現全省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參保繳費、待遇標準、醫療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經辦管理“六統一”。適時推動實施全省統一大病保險政策,建立大病保險省級管理機制。(省醫保局、財政廳、稅務局,廣東銀保監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七、構建優質高效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一)全面加強緊密型縣域醫療共同體建設,2020年6月底前,實現全省所有縣(市)縣域醫共體全覆蓋,推動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建設,鼓勵有條件的中醫醫院和民營醫院牽頭組建醫聯體。全面開展醫療衛生“組團式”緊密型幫扶。各地在推進醫聯體建設中,要有效確保公立醫療機構、非公立醫療機構平等參與,并堅決避免上級醫院跑馬圈地、虹吸基層患者和人才等問題。加強對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建設運行情況的績效評價,建立績效評價結果運用機制。(省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醫保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二)推廣深圳市羅湖區改革經驗,醫保對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實行涵蓋總額付費、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等支付方式和結算方式改革,支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基層病種同分值同支付,加強慢性病服務管理等政策。有條件的地區可按協議約定向醫療機構預付部分醫保資金。(省醫保局、衛生健康委,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三)加快推動“互聯網+醫療健康”示范省建設,按時全面完成建設任務,提升我省“互聯網+醫療健康”能力水平,爭取為全國創造經驗。加強“互聯網+醫療健康”基礎設施建設與升級,推進互聯網與醫療健康深度融合,深入實施健康信息便民惠民行動,發展智慧醫療健康服務。積極推動醫療機構處方、醫保結算、醫療服務監管、藥品追溯、預算管理、稅務監管等信息互聯互通。2020年,三甲醫院全面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到2022年,擴大人工智能醫生在基層的覆蓋范圍,全省醫療衛生機構普遍開展智慧醫療健康服務。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的政策措施。(省衛生健康委、醫保局、財政廳、稅務局、藥監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四)以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為突破口,強化基層醫防融合,采取“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方式,做細做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2020年6月底前,制定完善慢性病等重點疾病分級分類管理制度,率先在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組織實施。(省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五)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繼續落實省財政對村衛生站醫生的補助政策。研究制訂鄉村醫生的進入和退出機制。推廣廣州市花都區“村穩”改革經驗,加強鎮村醫療服務一體化管理。加大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培養規模。(省衛生健康委、財政廳、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六)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和全國中醫藥大會精神,籌備召開全省中醫藥大會,出臺廣東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實施意見和行動方案,積極創建國家中醫藥改革綜合示范區,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加強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開展高水平中醫醫院建設,補齊市級中醫醫院短板,實現地市級三級醫院全覆蓋。到2022年,基本實現縣級中醫醫療機構全覆蓋,全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置中醫館,配備中醫醫師。大力發展中醫診所、門診部和特色??漆t院,鼓勵連鎖經營。(省中醫藥局、衛生健康委,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
八、加強組織實施
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實推進各項任務細化實化、落地見效。各市醫改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及時研究解決重點問題,督促協調各成員單位落實責任,協調指導市縣把準方向、解放思想、大膽創新。省醫改辦要會同相關部門對各地學習推廣福建省和三明市醫改經驗進行指導和評估,對推進滯后或者工作不力的,要督促整改。省醫改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對照本方案要求,及時細化政策措施,加大對地方的指導力度,鼓勵引導支持基層探索更多原創性、差異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