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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國家為醫護繼續教育大減負
今天下午,國家衛健委發布《關于落實為基層減負措施改進繼續醫學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對破除形式主義、推進醫學再教育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具體措施,切實為基層減負。
《通知》主要提出以下四點具體措施:
一、各平臺學分全國適用
落實委文件對醫務人員自主選擇遠程學習平臺的要求,推進繼續醫學教育“放管服”改革。由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簡稱“全繼委”)集中發布國家級遠程繼續教育項目供醫務人員自主選擇,各學習平臺所獲學分全國適用,各地不得另行設置區域準入條件。同時,除國家公布的范圍外,有條件的省份可根據需求開展本省域內適用的遠程繼續醫學教育工作,自主開發學習平臺和項目。
二、大力發展遠程教育
落實委文件對大力發展遠程繼續醫學教育的要求,豐富教學資源。由國家衛生健康委以行業需求為導向,自上而下設立推廣項目。由全繼委以勝任力為導向,制訂發布繼續醫學教育指南,引導項目開展。鼓勵各地將面授項目轉換為遠程項目,方便醫務人員學習。加大適宜技術推廣和繼續醫學教育扶貧力度,緩解工學矛盾。
三、Ⅰ類、Ⅱ類學分可替代
落實委文件對改革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劃分的要求,創新管理辦法。改革既往學分授予管理辦法中對Ⅰ類、Ⅱ類不可替代的規定,提出醫務人員參加本專業相關培訓所獲的Ⅰ類和Ⅱ類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可在一定程度補充互認。將委文件提出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學分規定由所在省制定”擴展為縣級及縣以下機構人員。
四、遠程繼續醫學教育機構不得直接向學員授予學分
進一步推進繼續醫學教育管理工作持續改進,加強規范管理。明確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屬地化責任,以及各項目申報單位對所開展的繼續醫學教育活動的主體責任。強調遠程繼續醫學教育機構不得直接向學員授予學分,需經學員所在地的省級繼教委核實后發放相應學分。強調繼續醫學教育的公益性,鼓勵各地結合實際開展繼續醫學教育試點。
附:通知原文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落實為基層減負措施改進繼續醫學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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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委能力建設和繼續教育中心,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辦公室: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衛生健康系統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措施的通知》(國衛辦函〔2019〕134號)精神,破除形式主義頑疾,推進繼續醫學教育供給側改革,緩解工學矛盾,切實為基層減負,現就改進繼續醫學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具體措施。
一、落實“放管服”改革,充分發揮遠程繼續醫學教育作用
創新繼續醫學教育手段和方式,加快推動遠程繼續醫學教育。全國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全繼委)通過辦公室和全國繼續醫學教育管理平臺集中向社會公開發布國家級遠程繼續醫學教育項目,醫務人員根據需求自主選擇學習平臺,所獲學分在全國范圍內適用,省域間互認,各地不得直接或變相設置區域準入條件。除國家公布的培訓項目外,各地、各單位不得要求醫務人員在指定的遠程繼續醫學教育機構獲取學分。確有需要且具備較好工作基礎的地區,可由省級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省級繼教委)根據實際需求開展本省域內適用的遠程繼續醫學教育工作,并報全繼委。
二、以需求為導向,提高繼續醫學教育針對性和實效性
國家衛生健康委結合行業發展需求,設立繼續醫學教育推廣項目,納入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管理范疇,優先作為醫務人員教育培訓內容。全繼委分專業分批次制訂、發布繼續醫學教育指南,優先支持緊缺專業發展,科學引導繼續醫學教育項目開展,提高繼續醫學教育針對性和有效性。各地應當創造條件,將優質繼續醫學教育面授項目逐步制作為遠程繼續醫學教育課件,采用慕課、微課、遠程視頻等“互聯網+”方式,供醫務人員線上學習。加大面向基層推廣適宜技術力度,通過“面授+遠程”等多種形式,開展“送教上門”活動,緩解工學矛盾,加大繼續醫學教育扶貧力度,著力提升當地醫療衛生保障能力。
三、堅持繼承創新,改革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管理
醫務人員參加繼續醫學教育所獲的Ⅰ類和Ⅱ類學分,在全國范圍內當年有效。醫務人員當年參加本專業相關培訓所獲的Ⅰ類和Ⅱ類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可相互補充,所補充比例不得超過該類別學分總值的50%。縣級及縣以下醫療衛生機構的醫務人員學分要求由各省級繼教委結合本地實際規定,可不限于學分分類,適當提高遠程繼續醫學教育學分占比。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累計6個月及以上進修并考核合格者、擔任省級及以上科技成果獎勵項目負責人等人員,可視為當年繼續醫學教育合格。遠程繼續醫學教育機構不得直接向學員授予學分,需經學員所在地的省級繼教委核實后發放相應學分。
四、加強規范管理,切實改進繼續醫學教育工作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按照屬地化原則,強化監督管理。各項目申報單位對所開展的繼續醫學教育活動負主體責任,按照“誰申報、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實施教育培訓計劃。堅持公益性,嚴格規范醫藥相關企業對學術會議的捐贈資助行為,不以盈利為目的,不得將項目轉包謀利。對同類別、內容重復的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加大整合力度,縮短會期,減輕參會者負擔。鼓勵各地依據繼續醫學教育有關規定,結合實際開展繼續醫學教育試點,著重在組織管理、政策支撐、項目實施、分層分類學分管理以及可驗證的自學模式等方面開展有益探索。改革試點省份需經全繼委批準后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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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