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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嘉一民營醫院免費手術引爭議,騙取醫保基金還是經營模式創新?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如果一家民營醫院說,在我這里治白內障,一分錢都不用掏,就能讓你重見光明。這樣的說法,您會相信嗎?在浙江溫州的永嘉縣,還真就有醫院這么干。這家“江南醫院”從2015年底開始,在一年的時間里,醫治了三千多名白內障患者,而且收取的費用很少。然而,從2016年11月開始,這家江南醫院的9名股東陸續被捕,罪名是涉嫌詐騙。兩年過去,這起案件還在審理當中。關于江南醫院的行為性質,究竟是騙取國家醫保資金,還是市場主體經營模式創新,在司法機關和被告人雙方之間,有著極大的爭議。
民營醫院推免費白內障手術立口碑 廣告費和其他收入填補虧損
2015年底,一家綜合性民營醫院在浙江溫州的永嘉縣正式掛牌營業。這家名叫“江南醫院”的民營機構,股東構成有些特殊,因為其中包含一位經營醫療器械的商人。而這,為近兩年來江南醫院“名存實亡”種下了禍根。
曾經在江南醫院做眼科醫生的湯晉魏說,醫院設立之初,就瞄準了“白內障”這種疾病,作為醫院口碑的突破口,這是一種很“聰明”的選擇:“因為容易立口碑,手術做完效果是立竿見影的,今天做了、明天就能看得到。其實醫院也跟做其他企業是一樣的,他剛開始肯定是要先做一個口碑起來,得到群眾的認可了,他才會慢慢的來你院里看(病)。”
陳少秋是江南醫院股東之一張永謙的愛人,同時也曾是這家醫院的工作人員。她說,怎么樹這個口碑呢?醫院的發起者當初想的招數是,免費給白內障患者做手術。免費看病?那民營醫院豈不成了慈善機構?陳少秋說,民營醫院的本質是企業,賠本的事情肯定不會干:
“我們當時是這樣子想的,第一年我們不虧本,保得住本就好。等知名度好了,那些病人都是信任我們了,那么我們就是說少收一點。我們是虧本是不可能的,國家又沒有給我們撥款,我們還有醫生、房租、電費、水費,這些都要自己賺的。”
那么,白內障患者該出的這部分錢,從哪里來呢?陳少秋說,醫院負責人的第一個辦法是,打廣告要花錢,那不如把打廣告的投入省下來,與永嘉縣慈善總會合作,通過慈善機構把患者應負擔的費用,補貼到患者身上。當然,這部分費用,不足以彌補白內障手術的利潤損失。
曾在江南醫院工作過的醫生湯晉魏說,原先擬定的第二個辦法就是,用其它科室的收入,再來填補一部分損失:“因為這種得白內障的90%以上的病人都是老年人,相對來說他的基礎毛病會多,比如說高血壓,糖尿病。因為山區,有一些老人家可能一輩子都沒去過大醫院。但是你如果到了醫院了,很多老人家其實還是愿意看的。那我們就相對應的科室有的話就直接給他看了。”
醫療器械經營商入股壓低成本
院方:病人能得到實惠,醫保又沒有多付出
后來,一位在杭州經營醫療器械的商人尹雄加入進來,成為股東。這大幅度降低了江南醫院購進尼德克SZ-1型人工晶體的價格。陳少秋說:“SZ-1的市場價格就是4400到5480這個價格,我們就是說把尹雄引過來當股東了以后,把這個進價壓下來,利潤空間就多了。對我們來說,我們就是把自己的那個利潤交出來,對病人來說是受到實惠的。”
這樣,江南醫院以每枚尼德克SZ-1型人工晶體1600多元的進價,比照市場進價5200元,接收供貨方的增值稅發票。病人在江南醫院治療白內障之后,相比當地公立醫院而言,國家醫保資金至少少支出三百多,而患者基本不用掏錢。陳少秋說,他們認為這種方式是一舉多得:“我們的價格跟眼視光(醫院)【注:溫州一家公立眼科醫院】的價格也一樣。我們做一只是八千到九千,眼視光(醫院)是八千到一萬二,這樣子病人能得到實惠,醫保又沒有多付出,我們說這樣子利國又利民,我們當時是這樣子想的。”
溫州市人社局2017年10月17日出具的一份2016年1至9月,隨機抽取的省級醫院使用尼德克SZ-1型人工晶體費用情況表顯示,單眼白內障手術醫療總費用八千到一萬三千五百元不等。醫保基金支付的費用為5100元至一萬零二百元不等。
而江南醫院提供的資料顯示,其為患者做單眼白內障手術醫療總費用在8000元左右,醫保基金支付費用為4600元左右。
9名股東陸續被抓 涉嫌騙取國家醫保資金
從2016年1月到11月,江南醫院做過的白內障手術有3139例。這也是截止到目前的最終數據。因為,從2016年11月開始,醫院的9名股東陸續被抓。司法機關給出的理由是,江南醫院9名股東涉嫌騙取國家醫保資金。這基本上終結了江南醫院發起者之前的計劃。
溫州市文件規定收費標準看齊公立醫院
國家發改委回復律師:上述文件不符合國家政策
陳少秋說,她的丈夫張永謙是第一批被抓的:“按當時溫州市382號文件說的話,私人的(醫院)進入醫保只能跟公立醫院收費標準一樣。那么,公立醫院進價只能加5%,單價不能超過100,說你進價1666,那你只能加100,只能賣1766。你賣多了,你就是騙保。”
2017年9月29日,江南醫院這9名股東涉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詐騙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永嘉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向永嘉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溫州市人社局、發改委、衛生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四部門2014年12月下發的第382號文件中,第六條第十二款明確規定,營利性醫療機構申請定點資格,應執行同等級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療服務收費價格政策。也就是說,公立醫院在人工晶體5200元進價基礎上,最多只能加100。那么,江南醫院在其真實進價1600元基礎上,也只能最多加100。陳少秋說,這樣定價,民營醫院無法維持運轉:“公立醫院賣的有的是5480,我們賣的5300,我們也沒有超出市場價。你說加100元,我們民營醫院哪有錢?如果是這樣的話,民營醫院根本不可能生存。”
有律師在介入這一案件后,向國家發改委申請判定溫州市的上述規定是否符合中央的要求。今年1月8日,國家發改委回復稱,中央多部委早有文件,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各地不得以任何方式對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進行不當干預。溫州市上述文件第六條第十二款的規定不符合國家政策。
辯方專家:醫保基金未被占用,不能認為是騙保
為江南醫院法定代表人張區提供辯護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裴廣川堅持認為,江南醫院的股東無罪,最核心的一條,就是在江南醫院真實發生的醫療行為,不但沒有騙保,反倒相對地減少了國家醫保資金支出:“因為這個事情他(醫院)向醫保報銷了,是人家給病人應當報銷的那一部分。而江南醫院有真實的醫療行為,而且是比公立醫院還節省的經費。醫院拿回來了,花在了病人的身上,沒有任何人受到損害。如果說醫保金被詐騙了的話,必須是國家的醫保金不該拿來的拿回來了,占為己有了。現在沒有一分錢是不該拿的,沒有一分錢是江南醫院自個兒占有了。所以你是找不到犯罪客體的。所以我們認為他是無罪的。不能夠認定為詐騙罪,更不能認為是騙保。”
從2016年11月16日被控制,至今兩年有余。江南醫院股東之一張永謙的妻子陳少秋說:“全部九個股東全部抓走了,我們根本開不下去了。這么長時間了,我們這個案子到底是不是詐騙?(如果是)詐騙你定詐騙,以事實為基礎,以法律為依據。你如果定得上,你就定。如果定不上,你放人。我們是民營醫院,關了兩年時間,我們房子房租都要交的,我們真的拖不起。”
江南醫院九名股東的行為,究竟是騙取國家醫保資金的詐騙犯罪,還是民營醫院經營模式的創新?這需要時間等待人民法院的依法裁判。
28日下午,永嘉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表示,此案還在合法的審理期限之內。目前,案件正在審理之中。
來源:中國之聲,記者:肖源
原標題:《浙江永嘉一民營醫院免費手術引爭議,騙取醫保基金還是經營模式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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